我的愛姍姍來遲

我的愛姍姍來遲

  採訪時間:2001年6月4日

  採訪地點:《每日新報》報社

  受訪人資料:安琪,女,29歲,國家公務員,離異。1992年,剛剛參加工作的農村女孩安琪在其父母的精心安排下認識了比她大4歲的羅中強,羅家境優越,性格暴躁易怒,安琪並不滿意,卻迫於父母壓力和羅保持來往,並於1993年結婚,轉年生下兒子羅揚。婚後的日子除了隨時隨地的挨打還是挨打,安琪寄希望於有了小孩以後一切可以好轉,可是她太天真了,羅的變本加厲使得安琪傷心不已,她決定離婚。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安琪認識了26歲的方程,初嘗愛情滋味的她本能地拒絕方程的追求,可是又隱藏不住內心深處對愛的癡迷和渴望。

  阿萊手記

  安琪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動聽的聲音。

  在如今這個推崇豆沙喉的年代裡,這種乾淨和透明的音色已經很少能夠聽到了。那種浸透著淡淡憂傷的美麗的聲音,就是這麼一點點娓娓道來,使你不得不聽,甚至連那貫穿始終的已經融入她性格中的逆來順受和無奈,以及夾雜在敘述中的輕輕歎息,都會讓你本能地接受和本能地喜愛起來---樸素無華,感人至深。

  嫁到城裡的鄉下姑娘

  我是1993年結的婚。丈夫叫羅中強,個子不高,形容猥瑣,脾氣暴躁,從不吸煙喝酒。也許有人會說,這不是挺好嗎?這樣的男人總不會壞到哪裡去。其實不是,如果是一個酗酒的男人,也許酒醒之後還會知道為他的拳打腳踢而內疚而自責;可羅中強不是,他每次打我的時候都冷靜而清醒,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每次打完之後從不後悔,更不會有什麼「良心發現」,下一次,只會打得更狠。看著他冰冷的眼神,我就會本能地發抖,會不寒而慄。

  在認識羅中強之前,我是一個單純的農村姑娘。我的父母是思想簡單的農民,簡單到認為只要女兒能夠嫁到城裡就是最大的福氣,根本不去考慮你的情感和精神世界。他們固執地按照自己的想法安排著我的生活,四處托人給我找對象,這個人就是羅中強。羅比我大4歲,家住在市區,父母在城裡頗有勢力,他本人也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好工作。這一切在爸爸媽媽眼中看來,真是滿意極了。

  一個月以後,羅的父母就要求只見過一面的我們馬上訂婚。我很害怕,因為我親眼看過他是如何打他妹妹的。凡是見過的他的同學都勸我,說他凶,而且從學歷、人品、相貌各方面都配不上我。可是我跟父母說的時候,他們死活不同意,說什麼生活條件好,不愁吃喝才是幸福的根本。換言之,你一個農村丫頭,能夠嫁到城裡去,還圖什麼?

  我和羅中強去登記的那天,外面下著大雨。我在雨裡騎著車,心裡又怕又慌,特別怕騎到地方。因為走神,我滑倒了,本以為他會停下來扶我一把,誰知他站在老遠的地方,就好像一個陌生人,還對著我大喊大罵,我一下子就傻了,自己從雨裡掙扎著爬起來,腦子裡一片空白。我機械地跟著他走,已經預感到今後等著我的是一種怎樣的生活。登記的時候,那個辦手續的阿姨看到我踉踉蹌蹌地走進來,一副狼狽的樣子,眼睛裡還有淚水,感覺到不對頭,連聲問了我好幾句:「孩子,你想好沒有?這可是一輩子的事。如果再後悔可就遲了。」忽然有一個人這樣關心我,句句話都說到了我的心坎上,我的眼淚嘩嘩地留了下來。登完記出來,我心如死灰,我知道,我這輩子已經完了。我是個受過教育的人,上學的時候,連著做了3年的校學生會主席,可是現在,面對父母包辦的婚姻,我卻顯得這麼的蒼白無力,也許,這就是我的命吧。

  「可是,我有些聽不明白了,就算是你的父母逼你,他是這樣一個人,你明知道這種婚姻是一個陷阱,怎麼還會答應呢?要知道,即使你性格再柔弱,也沒有人會自願往火坑裡跳呀?」我迫不及待地打斷了她,帶著滿腦子的不解和疑惑。

  安琪低著頭,用手輕輕擺弄著衣角,變得沉默而緊張---

  1992年春節的時候,羅中強把我接到他家去過年。本來說好我是睡在他妹妹房裡的……可是……到了半夜……他偷偷地摸了進來……我不敢出聲……你知道我都要怕死了……我低聲哀求他……他不聽……還不由分說地撕碎了我的衣服……強暴了我……我不敢喊……不敢哭……他的父母就在隔壁……如果這件事被人知道了……我也沒法活了……

  再後來,他就睡著了。我坐在床邊整整哭了一夜,我知道,從我認識他那天起,我就陷進了一片沼澤,越掙扎陷得就越深,早晚,我會被這片泥濘吞沒。第二天,我對他媽媽說我要回家,他媽媽好像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似的,一點都不驚訝。我不敢把這件事告訴家裡,這就是我為什麼會和他結婚的真正原因。阿萊你說,除了他,我還能嫁誰?我已經被他玷污了,誰還會要我?我還能反抗嗎?我還是一個乾淨的女人嗎?真的,這都是我的命,逃不掉的。

  1993年,我們結婚了。我總想著,人心都是向善的,我對人家好,人家對我也不會差到哪兒去?可是我太天真了,從一開始,他家人包括他在內根本就看不起我,就因為我是從農村來的,話裡話外充滿了鄙夷。我就在這種城市的夾縫中活著,沒有一點做人的尊嚴和樂趣,那些罵我打我的人竟然還以一副恩人的模樣自居,說什麼如果沒有他們我此刻不過是一個田里的農婦。

  再後來,我懷孕了,可羅中強的拳頭並沒有因為顧及肚子裡的孩子而停下來,甚至打得比以前還要凶。孩子終於順利生下來了,是個男孩,也幸虧是個男孩,不然,天知道孩子和我會遭到怎樣的命運。生完孩子的第五天,媽媽放下地裡的活兒大老遠來看我,臨走的時候,我讓羅中強送送媽媽,他站在門邊,沉著臉,一言不發。媽媽剛走,他上來就是劈頭蓋臉一頓打,病房裡其他的病人和家屬都傻了,紛紛上來勸阻,說你媳婦剛吃了這麼大苦,還是月子裡的人,你一個大男人,就是天大的事也不能打人呀。羅中強哪裡聽得進去,打完了,就揚長而去。過了一會兒,婆婆來了,她看到我身上臉上的傷,卻不聞不問,只淡淡地說一句:「你不許哭,奶沒了怎麼辦?」你瞧,她哪裡是關心我,她關心的是她孫子的奶。

  那年,我大概是23歲吧。生活裡就沒有一點兒光亮和指望,能夠不挨打,就是最好的日子了。我可憐的父母,你們哪裡想到,你們精心給女兒安排的生活,竟會是這個模樣?揚揚的出生,使我更加無助和淒慘,羅中強從不管孩子,可是孩子卻不能哭不能病,只要揚揚一鬧,他就會劈頭蓋臉地打過來。娘家是不能回的,他說農村不衛生,回去孩子會生病。姥姥要是想看上一眼外孫都特別難。我就這樣一天天挨著,經常被他打得虛脫,由於身上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單位裡的人也都知道了。慢慢的孩子大了,每次羅中強打我,孩子就會嚇得直哭,眼神裡充滿了恐懼。我似乎已經麻木了,挨了打,有時會哭,有時連哭都哭不出來了,一個人坐在黑夜裡,安安靜靜地崩潰。

  遇到真正愛我的人

  認識方程十分偶然,那時正是我和羅中強鬧得最凶的時候,他不斷地打我,我已經數次向他提出離婚,惟一讓我猶豫的,只有一個理由,就是孩子的撫養權。他們家有勢力,即使上了法庭孩子也不一定會判給我。可是沒有揚揚,我靠什麼支撐活下去?

  去年,方程到我們單位來辦事,站在樓道裡和別人說話,看到我出來,眼睛一亮,溫和地對我綻開了笑容。後來,他經常有意無意地去找我,還把他的名片給我,他說,你很特別。

  兩天以後,我和羅中強吵了起來,心裡十分鬱悶,就給方程打了電話。他細心地問我怎麼了?約我中午在附近公園見面。那天,我們說了許多,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的經歷告訴對方,十分投機。由此,我知道,這個英俊帥氣的男孩今年26歲,還沒有成家,甚至沒有正式談過戀愛。臨走時,方程告訴我,他要出差三天,回來以後就給我打電話。說實話,這三天我過得神不守舍,心裡特別想他,算準他該回來了,就到車站去等他,在風裡站了幾個小時,也不見他的蹤影,只好失望地回家了。

  第二天我給方程打電話,他說他昨天半夜才回來,還說他是從車站走回家的,他說他在想事情。於是,我們又見面了,我哭了,我情不自禁地問他如果我沒有結婚的話,他會不會喜歡我?他說他會,無論我結不結婚他都一樣喜歡我。下午,我們再見面的時候,方程送了我三枝玫瑰,他說,安琪,我真的喜歡你。這是平生第一次有一個男孩送花給我,也是我第一次享受到被男人愛的滋味。我的心乾涸了太久太久,方程是這樣的體貼和善良,我知道自己這樣不對,可是我忍不住,這麼多年來,這是我惟一能夠抓住的一點光亮,我本能地想接近它---我們開始交往。他說,安琪,我會等你,我會一直等你。他那麼珍惜我,生怕傷害到我,我被這突如其來的愛情弄得驚訝而不知所措。

  慢慢地,我們的事被他周圍的朋友知道了,人們紛紛勸他,不要和一個結過婚的女人在一起,方程的壓力越來越大。而我,由於自己兒時從父母那裡接受的觀念,不管我的丈夫多麼不好,我的這種行為都是為人所不齒的。況且這樣下去,對方程也不公平,他應該有一個健康的未來,一個可以放在陽光下的愛人。於是,我先後幾次和他提出分手,可是他不答應,抱著我說:「安琪,我的壓力已經夠大了,求求你,別離開我。」有一次,方程陪我去辦事,辦完事我說我要回家,他不說話,眼睛一直盯著頭上的樹葉,眼圈慢慢地紅了,他輕輕地說:「安琪,我覺得我特別孤獨……」

  當天晚上,我再給他打電話的時候,那邊一直占線,過一會兒他給我打過來說,要是我現在找一個正式的女朋友,你不會生氣吧?當時,我就預感到有什麼事情要發生了。第二天,我們約好時間見面,一看到他,我就哭了,他只呆了一會兒就走了,說是要去辦事,讓我等他。可是這一等,就是一上午,我給他打電話,他說他正和別的女孩在一起。真的要失去他了,此時此刻,我的心都要碎了,就這麼漫無目的地在大街上走,路邊有輛采血車,我就上去了,獻了400cc血,然後,站在路邊給他打電話。我等著他,不一會兒,就感到有人跑過來,從後面緊緊抱住了我,他心疼地問我:「你為什麼要這麼做?」我哭著回問他:「你為什麼要離開我?」

  後來,我們不斷分分合合,而且這件事被羅中強知道了,他狠狠地打了我一頓,說想不到我會做出這種事。他說離婚無所謂,反正他早在外面有人了,只是孩子、房子、什麼都不許帶走。為此,我請了律師,只為了打回孩子的撫養權,可是我敗訴了,他在法院上說他從沒打過我,他說我身上的傷都是自己不小心磕的。孩子歸羅中強所有,他連孩子的相片都藏了起來,我只偷偷找到一張。從去年11月份離婚到現在,我已經有半年多沒有見到孩子了。法律給了我探視權,可是他們把孩子藏起來,法院也沒有辦法。前幾天我偷著給孩子打過幾個電話,問孩子想不想媽媽?孩子說:「時間長了,有點兒不想了。」

  好在方程的媽媽是個善良明理的老人,對我特別好,她說她早就知道我結過婚,還有一個小孩,可是她不看重這些,她說:「孩子,我知道你的為人,你這麼善良,如果離婚的話,也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我不怪你。」  

  截至發稿前,我和安琪聯繫,事情的答案出乎我的意料。安琪說,我和方程分手了,可是我並不怪他。不管怎樣,我都會感激他,是他在我最灰暗的日子裡,給了我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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