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我也不說

打死我也不說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婚前失貞屬於絕對秘密。可真有此必要嗎?

  和第一個男朋友談戀愛的時候,我有過那事。我在南方上的研究生,他和我是同學。那年寒假我們沒回家,可年三十的時候我特別想家,他來了,很自然有了。我非常清楚自己的婚前性關係是趁虛而有。我需要關愛。但我並沒有忘記採取措施。他當時挺不高興,我還是堅持。這種事情女孩子一定要頭腦清醒。我曾經在一個宣傳預防愛滋病的宣傳品上看見過這樣一句話:「男人!別忘記給你的寶貝帶上小帽子。」旁邊是避孕工具的插圖。近日,「安全套發放機」出現在廣州市的街頭,這是件有利身心健康的大好事。性教育不能迴避,越公開越好。

  我覺得對於一個受到過那麼多教育的知識女性來說,處理好婚前性關係應該不會成為問題。畢竟,避孕可以改變發生性關係可能帶來的後果。出問題就說明個人的生活能力太差!都什麼年代了,還不會保護自己?一個有理性的人要學會有理智地體驗。這倒不是說我鼓吹性自由。我看到過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社會正在重新提倡性道德。美國還通過了一項法案,撥款5億美元在全國推行以性純潔為基礎的性教育課程。但那是指大中學生,我第一次性體驗都快25歲了。

  現在,我感到一說貞操就是女人的事,不公平。其實,這也是女人造成的,總把自己擱在一種附屬的位置上,研究那麼多「豐乳」製品幹什麼呀?廣告上的詞「做女人『挺』好」。說到底就是「挺」給男人看。那麼多花花綠綠的雜誌封面,幾乎全是女人。表面上這個世界上的女人活得很風光,但實際上還是活給男人看。要不然,修復「處女膜」幹嗎?「修復處女膜」做為廣告大肆宣傳。說明女人的心理有障礙,為失身而愧疚。其實,有什麼好愧疚的?女人失身之時,男人同樣失去了童身呀!可女人為處女膜的破裂心急如焚。男人呢?為什麼上帝沒有造處男膜!說實在的,一聽女人修復處女膜我就來氣,即便是婚前沒有性事,誰能保證處女膜完好無損,從小學一年級開始,體育考試就要達標,哪個女孩子不是又蹦又跳又跑又躥又爬高。還有婦聯,總讓女性自重自愛,幹嗎不讓男人自重自愛?

  我有一個朋友,無話不談。她總是為自己不是處女而對丈夫心懷內疚,跟我說要對丈夫坦白。我說那不是你的錯,是你睡覺時被歹徒闖進房間強暴,你沒有錯。後來,她還是非常虔誠地對丈夫說了,結果丈夫竟然不肯原諒她,最後離婚了。就這件事而言到底誰更可悲更自私?女友痛心疾首地說沒想到受到懲罰的竟然是她這個一心想通過懺悔減輕心靈痛苦的教徒。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婚前失貞屬於絕對秘密。「打死我也不說!」才是讓這件事平穩過度的最好選擇。當初,為了避開可能產生的不快,我把結婚的日期定在月事之後的第四天,不是要見紅嗎?可以來一點兒紅,幽他一默!(哈哈大笑)這倒不是我多麼狡猾,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一則可以打消顧慮,二來誰能證明他是童男,扯平了!(又笑)城市中的男女正式組成家庭相對較晚,戀愛過程中沒有身體接觸很不容易。而且,一旦確立戀愛關係也是真心的,男女的身體接觸也是表達相互愛慕的一種自然方式。心懷鬼胎和腳踩幾隻船的僅僅是極少數。如果某個人把婚前性關係看成是一種恥辱和傷害,那我倒要問,若知今日,何必當初?個人要敢於面對和承擔自己的行為,當時歡樂了,散伙後又哭天抹淚覺得自己上當受騙,更有甚者,個別人找到婦聯組織哭訴悲慘遭遇,讓娘家人替她撐腰。我自己認為,這件事沒有什麼公道,除非遭到強暴。男女之絕對屬於「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而且,年輕的男女誰也不能保證有了婚前性行為就一定要牽手跨進婚姻的門檻,很可能中途散伙,所以在做事之前要有思想準備。況且即便結婚也不敢做一輩子鴛鴦。

  我認識的一個女孩子因為沒有同意男朋友提出的性要求爭吵起來,最後中斷了戀愛關係。後來,她又交了一個,可誰也沒有想到那個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竟然是陽痿,她這後半輩子可怎麼過?馬上都進入下個世紀了,不要再片面強調什麼應該什麼不應該。加強個人的修養,讓貞操扎根在每個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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