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嫁的丈夫「不相信愛情」

錯嫁的丈夫「不相信愛情」

  3年前,她曾做過《申》報某期「人間鵲橋」欄目的主角。可惜,那次上報紙,她並沒有從眾多應徵者中,找到合適的對象。

  時隔3年,小天再次來到報社。此前,她發來了一封求助的E-mail:「一個生完孩子才3個月的女人,沒有工作,遭丈夫毆打並被拒之門外,連過冬的衣服都沒有一件……」

  3年,足以改變一個女人。

  我和他相識在網上去年

  5月,我和彬在網上相識。那是一個「婚戀俱樂部」網站,只要在網頁上發佈個人資料,馬上就能收到許多異性回復的應徵郵件。彬,便是其中之一。

  那時我28歲,在一家頗有名氣的廣告公司擔任客戶主任。因為是「婚戀俱樂部」搭的橋,從一開始,我和他就直奔「主題」。

  彬告訴我,他是北方人,離過婚,有個6歲的女兒跟了前妻;還說,他開了家貿易公司,生意很不錯,已經買了房、買了車,在上海落了戶……我們通過網絡互相試探、互相瞭解。雖然是在OICQ上不見面的對話,而且我隱約感覺到了他急躁的壞脾氣---因為他總是打斷我,但看他提到女兒時情深意切的語氣,我告訴自己:這是一個很重感情的男人。更何況,彬幾次信誓旦旦對我說過,他已經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這次一定會懂得珍惜。衝著這些,我們終於走下網絡,開始了「實際」的戀愛。他比我大整整10歲,還離過一次婚,可我不在乎。

  (記者問小天,既然當時有許多男士都發來應徵郵件,你為何偏偏就選了彬?小天苦笑著怪「文字騙人」:「收到的E-mail是不少,可有的一看就是『公函』---可以發給任何一個女孩子的那種;有的錯別字連篇。只有他,寫得溫文爾雅、恰到好處。」彬留給小天的第一印象竟是「真誠、穩重」---「真不知是可笑還是可悲!」小天也這樣感歎。)

  吵架:因為他不喜歡我的鞋

  去年9月,彬突然提出,要我辭去工作住到他家裡去。理由是,既然遲早要結婚,住在一起能加強相互瞭解---那時,我們戀愛不過兩三個月。我想拒絕,因為太喜歡自己的工作;而且媽媽曾再三告誡:沒結婚就住在一起,會被人看笑話。

  於是,我猶豫著說:「現在倒沒什麼……萬一將來吵架,你會說我是自己跑到你家裡來的。」他再三向我保證:「不會的!我是這種人嗎?」終於拗不過他,我辭了工作,住到他家裡。

  同居的日子裡,起初彬對我還不錯。可漸漸地,他的「尾巴」就露出來了。國慶節,彬陪我去北京玩,僅僅因為我穿了一雙他不喜歡的鞋子,竟然同我吵翻天。他的暴躁脾氣,我越來越無法忍受。回到上海,我立刻收拾東西回了自己家,打算跟彬分手。

  倒霉的是,剛說「分手」沒幾天,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只好低聲下氣回到他身邊,第一次跟他討論了我們的將來。聽到我懷孕的消息,彬沒有表現出任何興奮,只是面無表情地看著我,然後說了句:「那就結婚唄!」輕描淡寫一句話,開始了我和孩子的悲劇。

  買菜也要憑發票報銷

  這個婚結得沒有任何喜氣,跟彬的收入和經濟條件相比,顯得如此寒酸。他只給我買了一件大衣和一枚戒指,然後草草辦了8桌酒。在我們的「新居」裡,所有傢俱、電器都是舊的,大部分還是從他和前妻的住處搬來的。唯一的新傢俱沙發,他還是向我借了5000塊錢買的。

  拍結婚照那天,彬不跟我說一句話;結婚前夜在教堂排練,他也不跟我說一句話。整個婚禮,就像在演戲---一出注定以悲劇收場的戲。

  婚後的生活可想而知,各種矛盾接連而至。結婚前他再三說,他離過婚,有「足夠的經驗」---沒想到,這些「經驗」原來都是用來對付我的。比如,他前妻在離婚時拿走了家中所有現金,所以,在我們的新家裡,彬一分錢現金都不會留下。就連所有家用電器的發票,也都鎖在他辦公室的抽屜裡。辭職以後,我沒有任何收入,水電煤和買菜等等日用開銷,我都必須在每天晚上憑發票找他報銷。

  除此之外,結婚剛滿1個月,彬就把掛在客廳裡的結婚照,換成了他和女兒的合影;我晾衣服,他說難看,要我烘乾;我用小的垃圾桶他非要用大的……種種瑣事,總能升級成一場場戰爭。

  每次爭吵,彬一甩門就跑出去,直到半夜三更才回來。好心的鄰居勸我,懷孕的准媽媽要當心身體,傷心對胎兒不好,可我實在難得有開心的時候。

  兒子不滿兩個月,他要離婚

  今年6月底,我和彬的兒子出生了。他總說自己「最喜歡孩子」,所以本以為,兒子出生會給我們的感情帶來一個新的開端;沒想到,彬的暴行變本加厲。

  我媽媽暫時住到了我們家,為了服侍坐月子的我。兒子出生不滿兩星期,彬又為一點小事與我爭吵,把我氣得渾身哆嗦。媽媽在一旁實在看不下去,就好言勸了幾句。彬懷恨在心。

  兒子滿月那天,彬打來電話惡聲道:「老子沒錢了!」並突然取消了已預訂好的滿月酒。我只能抱著孩子一家家打電話,編造各種理由通知親朋好友。可他還更有絕的,沒過幾日,又一紙訴狀要將我媽媽告上法庭,理由是「嚴重影響夫妻關係」。

  媽媽只能忿忿離去,留下我辛苦地獨自帶孩子。彬成天不回家,我只裝沒看見。我已經這樣忍氣吞聲,可在兒子不滿兩個月的時候,彬竟向我提出離婚。

  好在我還懂一點法律,知道男方不能在妻子哺乳期提出離婚。遭我拒絕後,彬惡言相加,歇斯底里地吼道:「不離婚也要整死你,讓你、你們家人後悔一輩子!」那以後,每次我父母來看我和孩子,彬都通知保安不讓進。在警察調解下,我只能帶著孩子暫時住回娘家。

  我和他前妻「一模一樣」

  這時,我終於找到了彬的前妻---一個爽直的北方女人。聽罷我的敘述,她一臉憐憫地看著我,說了一句話:「和我當年一模一樣!」她講了很多彬的故事。原來,他父母在他很小時就離異了,彬由年邁的奶奶一手帶大。他奶奶守寡一輩子,從小就告誡孫子:女人都不可信賴。而彬的妹妹,也很早就離了婚。在這樣一個沒有愛情的家庭裡長大,彬打心眼裡就不相信愛情。可惜的是,我知道這些,已經太遲。

  她還告訴我,她和彬離婚時發生了激烈衝突:彬打斷了岳母的鼻樑骨、又把岳父的牙齒打落一顆。精明的彬還轉移了家裡的財產和公司所有資產,雖然最後訴諸法律,可結婚近10年,她什麼都沒有得到。

  今年冬天我怎麼過?

  離家一星期,我回去拿我和孩子的衣物。沒想到,彬的家人都已來了上海,住在我們的新居中。為了不讓我進門,他們換掉了門鎖,還新裝了一道防盜門。那次回去,我不但沒拿到東西,還被彬的父親一路追打。

  無奈之下,生完孩子不到3個月,我開始重新找工作。可不知怎麼,我上班的消息很快被彬的家人知道了。上班沒幾天,他的父母、妹妹就把我堵在公司裡破口大罵,當天,我就丟了工作。

  再次回家拿東西,我學乖了,事先找了轄區民警陪我一起去。可彬竟然將我和孩子過冬的所有衣物、戶口本、結婚證書等,全都藏到了別的地方。那次回家,我只找到了幾件夏天的衣服。

  我去婦聯,婦聯要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我去法院,法院因為我不能出示戶口本、結婚證書而無法受理。法院受理處認為,回家是我的權利,我的個人生活用品,即使離了婚也應歸個人所有,目前的狀況派出所理應負責解決。

  可警方及司法調解員調解後,彬仍將我拒之門外。眼看天氣漸漸轉冷,我和媽媽甚至來不及為孩子多織幾件毛衣。我自己,更不知這個冬天怎麼過……(小天向我列舉了她眼下的許多困難,最大的問題是找不到好律師。她說找過好幾家律師事務所,結果都不理想。「沒有經濟案件的高標的,取證又很麻煩,律師好像都不感興趣。」她能想到的唯一辦法,就是求助於媒體。「眼下孩子還在哺乳期,彬暫時不能向法院提出離婚。但在這段時間裡,他恰恰有機會故伎重演,將所有資產轉移,讓我和兒子得不到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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